各二级学院: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中共陕西省委高等教育工作委员会、陕西省教育厅印发的《关于开展2018年秋季开学专项督导检查工作通知》(陕政教督办〔2018〕39号)文件精神,我处将开展实验室自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查时间
2018年9月1日-9月2日
二、自查内容
实验室及其设备配置是否符合教学需求,运行维护是否符合国家规范。
三、请各二级学院于9月2日下午下班之前将自查报告签字盖章报实验与设备管理处,电子版发邮箱:syysbglc@126.com。
四、各二级学院务必做好实验室卫生清洁工作和岗位职责及管理办法等制度上墙工作,学校后期将会对此进行检查。
地 点:厚德楼3809
联 系 人:高洁
联系电话:2136303
实验与设备管理处
2018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