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研究机构:
根据我校《关于开展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通知》(渭师院办〔2018〕14号)文件精神的要求,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和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深入开展学校实验室安全大检查工作。
一、自查整改时间
11月27日-12月2日
二、自查内容
1、对实验室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
2、对实验室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三、工作要求
各二级学院、研究机构要进一步明确各自安全风险点,根据风险点制定工作预案和自查整改,并于12月7日前将工作预案和检查工作总结报送至实验与设备管理处3809室。
实验与设备管理处
2018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