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8-11-27

各二级学院、研究机构:

根据我校《关于开展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通知》(渭师院办〔2018〕14号)文件精神的要求,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和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深入开展学校实验室安全大检查工作。

一、自查整改时间

11月27日-12月2日

二、自查内容

1、对实验室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

2、对实验室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三、工作要求

各二级学院、研究机构要进一步明确各自安全风险点,根据风险点制定工作预案和自查整改,并于12月7日前将工作预案和检查工作总结报送至实验与设备管理处3809室。

实验与设备管理处

2018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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