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校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省教育厅将于近期开展高校实验室安全实地检查工作。为切实做好接受省教育厅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各类实验室,包括教学实验室、科研实验室和校内实验实训基地等。
二、工作方式
采取各高校交叉进校实地检查的方式。
三、检查内容
对照《陕西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实施方案》(陕教高办〔2019〕1号)检查内容和学校《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重点检查高校实验室的危险品管理使用和其他安全隐患。
四、检查程序
1.听取汇报。检查专家组与校领导见面,听取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总体情况和自查自纠情况。
2.查阅资料。检查专家组查看学校实验室相关资料,查看自查自纠工作报告和《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
3.实地检查。根据实验室情况,抽取部分实验室实地检查。重点抽查涉及危险品或自查台账中隐患较大的实验室。
4.意见反馈。专家组向学校反馈检查总体意见。
五、工作要求
1.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次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要安排专人负责接受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2.要对照本单位《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和学校在实验室安全检查中提出的问题,体现整改的成效,对近期无法完成整改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
3.认真做好相关资料的规整工作,将本单位实验室安全检查组织体系、规章制度、安全教育、安全责任书和实验室管理应急预案等纸质材料整理装盒,以备检查。
渭南师范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19年5月21日